校企合作辦學山東全省統一指導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8000元,理學、工學、農學、醫學和藝術學五個學科門類專業最高上浮幅度不超過30%,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和管理學七個學科門類專業上浮幅度不超過10%,下浮不限。執行全省統一指導收費標準的校企合作辦學項目,允許高校在當年全部招生計劃的20%以內安排招生;招生比例已經超過20%的,可繼續按照原比例安排招生。執行普通本專科(高職)學費標準的校企合作辦學項目,招生比例由學校自主確定。
執行全省統一指導收費標準的校企合作辦學項目不再實行收費審批管理,由學校在本通知規定的收費標準幅度內,根據培養成本、學生承受能力、財政投入、合作項目健康發展等情況,自主確定具體學費標準。要保持校企合作辦學收費標準的相對穩定,2018年及以前年度批復收費標準未到期的校企合作辦學項目,應當執行原收費標準,其中降低收費標準的,執行降低后的標準;老項目到期繼續招生及2019年新舉辦的校企合作辦學項目,要做好收費政策銜接,避免出現收費標準大幅上漲現象。
政策原文鏈接:http://fgw.shandong.gov.cn/art/2019/11/4/art_91458_7495257.html